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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板(稳定)股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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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新亿控1:国泰君安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转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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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2 月 2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关于
终止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的决定》(股转发[2023]9号)。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3 年2 月 22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转让。公司股票终止转让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和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终止转让及退出登记后,投资者对公司相关事项可联络公司破产管理人咨询。破产管理人信息请关注相关法院的公告。
与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项,可致电国泰君安客户服务中心 95521 咨询,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1:30,13:00-15:00。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终止转让不影响后续的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8]53 号)第 24 条规定,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不得再转入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向债权人清偿。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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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科技创新板市场所 发布时间:2023/5/8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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